郭沫若争夺文坛名位的故事

发布时间: 2025-08-19 09:04:21

郭沫若争夺文坛名位的故事

人们对于作家郭沫若的为人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而在他的一生中,曾为了争夺文坛中的名位,做了许多人们看来是十分可笑的事情。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同来看看吧

郭沫若解放后的表现让人遗憾--例子俯拾皆是,不胜枚举。正因为这种种表现,他身后的是非也就多了起来。郭沫若所以有这样的"荣幸",原因当然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恐怕还是对名位的孜孜以求--"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为了得到心目中的名位,他当然只有先付出自己作为文人的横溢才华和铿锵文辞了。

事实上,郭沫若对名位的争夺,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让人大开眼界的表演,各位不妨一看。20世纪初是周氏兄弟脱颖而出的年代。原因很简单,中国的新文坛是在新文化运动中形成的,而新文化运动是由《新青年》倡导和主持的。

作为《新青年》杂志中期的主要作者,鲁迅和周作人虽未从一开始就投入新文化运动,在运动中也没有担负领导的职责,但由于他们发表的小说、杂文、文学评论等,不但显示了以新道德批判旧礼教*的"思想**"的锋芒和威力,而且显示了以取代文言文的"文学**"的最大成绩,因此,人们都把他们当作新文坛的核心人物。

与之同时代的郭沫若,则是在新文坛形成以后走上文学舞台的,他的成名作《凤凰涅槃》的发表时间,比鲁迅的成名作《狂人日记》和周作人《人的文学》晚了两年,且其本人当时又在日本留学,没有直接参加新文化运动,与运动的领导者没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在新文坛上,他最初还处于比较边缘的地位。然而,他却不甘于寂寞。

事情发生在1920年。郭沫若写新诗始于1919年下半年,因系新人,加之诗写得并不出色,故而诗作经常被国内的刊物退稿。原本就自命不凡的他,难免因此愤愤不平。后来得到主编上海《时事新报》"学灯"副刊的宗白华赏识,才有了一个比较固定的发表园地。然而好事多磨,后来"学灯"的编辑由宗白华换成了李石岑。

李与郭没有特殊的关系,对他的作品自然不会给予特殊处理。1920年10月10日,"学灯"副刊出版"双十节增刊", 依次发表周作人译波兰作家的《世界的霉》、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郭沫若的历史剧《棠棣之花》、郑振铎翻译的《神人》。《棠棣之花》排在了周作人和鲁迅之后,郭沫若大为光火,于是写信给李石岑,表示创作是"处子",翻译是"媒婆",不能把后者放在前者之上 。

这表面上是为创作争地位,其实是为自己在文坛上争地位--这一点,在他1936年11月10日所写的《我的作诗的经过》一文中,有清楚的解释:"李君对我每每加以冷遇,有一次把我一篇自认为煞费苦心的创作登在一篇死不通的翻译后面。因而便激起了我说'翻译是媒婆,创作是处女,处女应该加以尊重'的话。"

有意思的是,时隔10年之后,郭沫若再谈及此事,说法又有不同。1946年,郭沫若在《鲁迅与王国维》一文中这样说道:"我第一次接触鲁迅先生的著作是在民国九年《时事新报·学灯》的《双十节增刊》上。文艺栏里面收了四篇东西……《头发的故事》给予我的铭感很深。那时候我是日本九洲帝国大学的医科二年生,我还不知道鲁迅是谁,我只是为作品抱了不平,为什么好的创作反屈居在日本小说的译文的次位去了?那时候编《学灯》栏的是李石岑,我为此曾写信给他,说创作是处女,应该尊重,翻译是媒婆,应该客气一点。"

郭沫若此时解释:其实自己是在为鲁迅鸣不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这当然不是因为郭沫若对鲁迅突然有了好感,也不是因为他经过学习**主义*思想,对看重名位这种"资产阶级思想"有所改造;而仅仅是因为*在1940年1月《中国文化》创刊号上发表了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其中对鲁迅作出了高度评价。郭沫若自然也就顺风扯帆,成为鲁迅的"知音"和"卫士"了--这自然也是为了保住自己左翼"文化班头"名位的必要之举。

其实,他当初因为名位而对周氏兄弟不满的言论,是引起了鲁迅反感的。当时,他那封"创作是处子,翻译是媒婆"的信在李石岑编的另一本杂志《民铎》(1921年2月号)上发表,当即引起了鲁迅对郭的不以为然。再加上郭沫若当年7月又和成仿吾等人组织成立创造社,与鲁迅支持的文学研究会(1920年10月成立)分庭抗礼,所以,鲁迅对郭沫若等人很不感冒。他于1921年8月29日在写给周作人的信中表示:"又云郭沫若在上海编《创造》。我近来大看不起沫若田汉之流。又云东京留学生中,亦有喝加菲而自称颓废派者,可笑也。"

后来,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的矛盾加剧,与鲁迅自身所属的"语丝派"也产生了纠葛,鲁迅与创造社诸君(除了与鲁迅有私交的郁达夫)的隔阂自然也就进一步加深了。所以,郭说这封信不是为自己名位而发,而是为鲁迅争地位鸣不平,显然是在盗"鲁迅知音卫士"之名。郭沫若这种仅仅因为文章在刊物中的排名不靠前,就对其他作者乃至编辑大发牢**的名位争论,不止发生过一次。20世纪30年代,施蛰存在办《现代》杂志时,也碰到过。

据施先生回忆,他创办《现代》,得到许多前辈作家的支援,唯有郭沫若因为远在日本,他没有机会登门求助。当时郭沫若的文学创作,大多由上海光华书局或现代书局出版,而以叶灵凤为联系人。施先生曾几次托灵凤向郭约稿,始终未能如愿。1933年3月,施先生亲自写信给郭,请他为《现代》写一篇关于创造社的文章,因为当时施蛰存正在计划请各个文学社团的主要人物为他们的社团留一个史料。但郭沫若复信还是未允,施没有办法,只好请张资平写了一篇《曙新期的创造社》。到了9月初,施先生再次和杜衡(《现代》另一位编辑--笔者按)联名去信,请他为《现代》四卷一期特大号写稿。这一次,郭沫若同意了,允许把预备让现代书局印行单行本的《离沪之前》先在《现代》上发表。

施蛰存取得《离沪之前》全稿后,把刊物的1/3篇幅留给了该文。这一期杂志应当在11月1日出版,全稿交发印刷所排印是10月1日。《离沪之前》是散文,恰巧这一期的《现代》另有一篇周作人的散文,施蛰存就在目录上把郭沫若的名字排在了周作人之后。结果,这一排列被叶灵凤看见,就写信告知了郭沫若。见自己文章又一次排在了周作人后面,郭沫若和13年前一样大动肝火--也许更生气,于是,在文稿还在排字房的10月中旬,他写信给叶灵凤,内容是通知对方:《离沪之前》马上就印单行本,不要在《现代》上继续发表。想想,这对《现代》是多么难堪的一件事--文章已经排定,并且去了打字房。施蛰存等人大窘,万般无奈,只得在已排印的郭文文末加一行小字,申明本文即将出单行本,下期不再续载。

为了善后,施蛰存又和叶灵凤商量,请他写信给郭先生解释:因为同是散文,故目录上虽是先周后郭,但书内正文,郭文并未排在周文后面--也就是说:虽然名义上周作人在郭沫若前面,但内容上,还是郭沫若在周作人前面。郭沫若这才又在11月初回信施、叶,说《离沪之前》可以继续在《现代》发表。这一来,施先生他们更头痛了:这不在刚出版的《现代》上已经申明"本文即将出单行本,下期不再续载"么,怎么又食言了?后来在载有郭沫若第二部分文稿的四卷二期的《现代》的"编后记"中,施先生只好再作说明:"本刊上期刊登郭沫若先生的《离沪之前》,本拟不再续载,现承好多读者纷纷来函要求继续刊登,因此又在本期上出现了。"此事还没有完。四卷二期的《现代》出版后,为保证下一期发表的《离沪之前》最后一部分不再有问题,施蛰存和杜衡给郭沫若去了一封信。这封信大概写得非常婉转、恭敬,使郭的不愉快涣然冰释。

次年1月中,施蛰存收到郭的复信,全文是:"大札奉悉,前致灵凤函,所争非纸面上之地位,仆虽庸鲁,尚不致陋劣至此。我志在破坏偶像,无端得与偶像并列,亦非所安耳。大致如此,请笑笑可也。专复,即颂撰安 杜衡 施蛰存二先生 郭沫若 一月十日。"明明自己想做文坛"偶像",却硬要表示与世无争,以致施先生的最后感慨是:"大作家不容易侍候啊!"钱锺书先生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说:"文人好保名,争风吃醋,历来传为笑柄,只要不发展为无情、无义、*的倾轧陷害,终还不失于'人间喜剧'里一个情景轻松的场面。"

拓展阅读

1、永远讲不完的著读后感作

今天,我读了一本妙趣横生的书——《永远讲不完的》。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运用奇妙的想象力,写下了这个人物性格鲜明而富有哲理的幻想

这个主要讲了:小男孩巴斯蒂安误入幻想王国,拯救了生命垂危的天真女皇。为了报答他,天真女皇允诺他在幻想王国的许愿都能实现。结果巴斯蒂安却被利所诱,竟妄想取代天真女皇,成为幻想王国的国王!为了利,他发动象牙塔战役,伤亡惨重;也深深伤害了好友。

气之,利乃利益利禄之利”,一时间,我耳畔旁不禁回响起这句话:难道利二字就那么令世人痴迷吗?有人把利比作流沙,越挣扎陷得越深,谁能保证在泼天的富贵和权力面前不迷花了眼?我深以为然。男孩巴斯蒂安正是如此,为了所谓的利犯下滔天大罪,却还不知悔。西晋元康四年间的王敦斩美人劝酒和石崇斗富,无不一是为了利。成就王敦之的,是视人命如草芥。使石崇满洛阳的,是视金钱如粪土。可是,就算能把利玩弄于股掌之间,后人就会敬仰他,而不是遗臭万年吗?利固然是成功的锦上添花,但是深陷其中,沉浸在纸醉金迷之中,可能就会迷失在利的森林中。对于真正利双收的人来说,利只是一个砝码,只有在利唾手可得时,保持清醒的神志才是最宝贵的。

诸葛亮曾说过:非淡泊无以明志。指的就是淡泊利,不被利所累,把生活的每一天活得更加精彩。人生苦短,如朝露,我们应该抛开利,看开利,淡化利。这样,才能活出生命的本色来。

这就是一个人最难得的心态:不计较利,能做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把一件一心一意地做好,不在意利,反而能获得更好的结果。

我多想对像男孩巴斯蒂安一样的人说:“把繁荣富贵当作天上浮云,把利声望当作过眼云烟,你的生活才将更有滋有味,多姿多彩!”

2、永远讲不完的著读后感作

我读完了《永远讲不完的》这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字叫做巴斯蒂安,他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然后他来书店偷走了一本书,怕被人发现,偷偷的来到了储物室。在读的过程中,意外进了幻想帝国并救出了天真女皇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到这本书讲的幻想帝国的所有人,都彼此充满关爱,包括天童女皇都不用自己的特权。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巴蒂斯坦这个人物。他救完幻想帝国之后就变得自大,目中无人。我还喜欢就是里奇形怪状人物之间说得话。都是些奇怪的谈话。也许会叫人觉得这些奇怪的物种和族类怎么竟能够互相沟通, 在幻想帝国里所有生灵,即使是动物。都至少掌握两种语言,第一种基本族类的语言,也称幻想国国语。感觉说起来叫人感觉怪怪的。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让我一读就能进入这个王国中,在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有互助,团结,关爱,勇敢的精神。读完很久,才能从中走出来。

3、永远讲不完的著读后感作

《永远讲不完的》这本书是一部长篇幻想小说,讲述了巴斯蒂安的幻想之旅——寻找我们自己的成长旅程。

有一天,天正下着大雨,突然,门猛地被推开,门上挂着的小铃铛响了起来,半天都没有停息。这时,一个胖胖的小男孩走了进来,大概十岁左右,他那深棕色的头发被淋的湿漉漉的,披散在脸上,外衣已经湿透,水珠嘀嗒嘀嗒的往下掉,背上的书包只有一边挂在肩膀上。他的脸色苍白,跑的上气不接下气。这一看就是来这里避雨的。

他到了书店以后,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他走到书架前去找书,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小孩的书。

过了一会,巴斯蒂安和书店里的这个胖男人聊了起来,这个胖男人叫科莱安德尔,科莱安德尔问巴斯蒂安:“你为什么忽然间跑进我的店铺里来了,你好像在躲避什么?”巴斯蒂安脸色苍白的说:“我在躲我们班上的孩子,”科莱安德尔问:“为什么?”他回答到:“他们整天不让我安宁,在学校门口打埋伏,然后他们一起吓唬我,他们把我推来推去,经常笑话我。”

这就可以看出巴斯蒂安的心宏大量,不想跟他们计较,也不想做出那些不好的情,他只能这么一直容忍下去,更何况他的胆子也小,也经常被别人欺负。

过了一会,他们聊到了巴斯蒂安的父母,巴斯蒂安告诉科莱安德尔说:“我的粑粑什么也不说,他从来不讲话,对一切物都无所谓。而我的妈妈在我刚出生时就不在啦。”这时,科莱安德尔的电话响了,科莱安德尔走进屋里去打电话,这个电话打的时间很长。

巴斯蒂安盯了科莱安德尔手上的那本书很长时间,那本书好像有一种力量吸引着他,于是他一步一步的靠近沙发,拿起这本书翻了翻,内容更是引人注目,于是他拿走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字就叫做《永远讲不完的》。

偷书是必然的,虽然不对,但对阅读的渴望是很深的,巴斯蒂安这样做我们可以理解。

巴斯蒂安很喜欢这本书,整天都沉醉在书本当中,晚上也偷偷的看书,他已吓定决心,不管花多少钱,他也要买下这本书。

他正式的走进了这本书中,已经完全沉浸在当中,有一章叫《阿特莱尤的使命》,阿特莱尤就是幻想王国中的一个人物,幻想王国中的天真女皇给他佩戴了一个*,叫奥林。

有这个*保护着他,他可以不顾一切的做情。

到最后幻想王国即将消失,要想让幻想王国留下来的话,必须给天真女皇取一个新字,于是巴斯蒂安给天真女皇取了个新字叫月亮仙子,就这样幻想王国留存了下来。

每个人都应该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如其所是的做自己应该做的,沿着正确的方向走。

4、永远讲不完的著读后感作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永远讲不完的》。

这本书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小男孩巴斯蒂安因为被同学嘲笑便逃学来到了附近的KKK旧书店。他发现了一本书,书就叫《永远讲不完的》。他生怕回家被爸爸发现,就跑到学校的储藏室中,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书中讲了幻想王国的统治者……天真女皇得了重病,如果天真女皇病死的话,整个幻想王国就会消失,唯一的方法就是给女皇取一个新的字。在整个幻想王国里,没有人能想出女皇的新字,可聪明的巴斯蒂安却早已给女皇取了个新字——“月亮仙子”,并顺利地进入了幻想王国。女皇告诉他,黑暗的王国需要他来创造,要想王国变得十分富饶,他必须要许愿,可每许一次愿,他的记忆就会失去一部分,至到他全部失去记忆,他只能永远留在幻想王国了。但他通过努力,在幻想王国创造出许多地方:夜森林、沙漠宫殿。他还认识了许多人:善良的伏虎,美丽的阿伊欧拉夫人……最后他在伏虎的帮助下回到了真实的世界。

正如书中所说:有些人永远去不了幻想王国;有些人能进去,但却永远留在了那里;还有一些人去了幻想王国又从那里回来了,这样的人使两个世界都健康。这让我感到这就好象我们对待网络的态度。在没网络之前,我们聪明的人类通过幻想,希望让一张奇妙的网改变我们的生活。通过人类不懈地努力,幻想终于变成了现实。网络让千里之外的人能见面聊天;网络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心仪的东西;网络让我们能快速地了解这个世界的变化。这些难道不是幻想带给我们的惊喜?难道不是幻想给予我们的力量?但也有些人却永远停留在幻想中,永远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永远沉浸在网络这人虚拟的世界中不能自拨,网络与真实生活不能分辨,不能从幻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希望象小男孩巴斯蒂安那样做一拯救幻想王国的英雄,改变幻想王国的英雄。

一本好书可以百读不厌,让人着魔,这本好书就是《永远讲不完的》。

5、永远讲不完的著读后感作

一次下雨天,巴斯蒂安来到了科莱安德尔先生的书店,并趁他不注意,偷走了一本叫《永远讲不完的》的书。然后,他悄悄地进入学校的储藏室,开始阅读这本书。他在读时,进入了幻想世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奇异件,并认识了阿特莱尤,后来,他们在一次次冲突关系开始逐渐破裂,最后兵戈相向,但又重归于好,巴斯蒂安放下虚荣,找会童心,重回世界。

读罢《永远讲不完的》,我感到,只要你童心犹在,你便拥有属于你的幻想世界,它可以是奔放的流行音乐,或是狂野的非洲世界,抑或是和寂的东方乐园……但是,如果你不再有童心,那么你就看不出这个世界的多彩,会像巴斯蒂安那样被虚荣吞没,但如果你有童心,你就会热爱生活,不会被物质所满足,可以在诱惑面前认清形势。

读这本书,可以帮你寻找到属于你的幻想世界,保持一颗充满爱的童心。让你在困难前,像阿特莱尤那样坚强;在别人有困难时,能像小矮人夫妇那样帮助别人;在报答恩人时,像伏虎那样真诚恳切……

童心,不仅能让你变得善良,还会让你变得有想象力,我再别人眼中一直是个幼稚的人,有一次我一年级时还会问“马会飞吗”的可笑问题,但我的美术十分有天赋,老师经常夸我用色夸张,画面十分具有想象力,而我在创作一幅画时,常常苦着脸,自言自语说:“老妈的受是不是还应该画得粗一点呢?”而实却是老妈的手比腰还粗。这也算我童心未泯的标志吧。

所以,有一颗童心,不仅不是幼稚,还会使你在选择面前选择更准确的答案,还会让你一直有个好脾气,使你不会变坏。

所以,拥有一颗童心,是所有人都需要的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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