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散文:《女人》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地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装安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喜欢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後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沙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钮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睡三*”,这一哭确实其势难当。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曲。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的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曲。女人很少破口*(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的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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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实秋经典散文精选谈友谊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如果以友谊作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地建立起来。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关系,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地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好朋友的人,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着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象征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as,David与Jona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吧。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有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人?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最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和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斯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句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上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需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地洗炼。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线。“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就永远交不起来。
好像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话是对的,因为如有深厚的友谊,那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很难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弥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固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之器赏,但年长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显着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他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就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若水”,因为淡所以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 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而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望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人为最倒霉的事幼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别人批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的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2、梁实秋散文读后感精选
导语:梁实秋(1903一1987),原名梁治华,出生于北京,浙江杭县(今余杭)人。笔名子佳、秋郎、程淑等。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曾与鲁迅等左翼作家笔战不断。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作,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纪录。代表作《莎士比亚全集》(译作)等。
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我丝毫读不出那与鲁迅先生论战的犀利来。在散文里先生是性情中人,是一个有痴、有愤、有忆有乐的亲和老者。在这里,他可以忘记年龄似孩童般嬉笑怒骂,也可以似孩童般天真可爱。可字里行间,我又分分明明地知道,他是一个老者,一个睿智的老者。
先生的作品,各有不同却各有着重。原本不是很清楚的东西,刹那间变得通透且铭记于心。
辟如《清秋琐记》。大大小小二十七篇小短文,记录了先生在不同时刻与不同书籍相遇后的反思。足见,先生是一个乐得反省的人。现在的社会太热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天到夜晚。太热了,热得人们停不下脚步去总结、去反思不是。于是,“热”就让人们越来越迷茫,迷茫得看不清、摸不到实实在在的心,最后丢了自己,甚至抛弃生命。
所以,反思是重要的,而先生的反思让我“冷”了不少,让我可以停下步子,去找点什么。
文中有一则是讲勤奋的,我记忆较深。先生讲述了明朝的一个儒士曹瑞。“笃志性理,躬行实践,据说其坐下著足处而转为穿,卒时州人罢巷市哭。”曾白榜一联“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横额曰:“勤苦斋”。自小老师便讲着勤奋的的重要,老师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那时确是比较勤奋的,每个小孩为了老师的几句夸奖,几朵小红花就会高兴地蹦蹦跳跳。后来,初中了,老师没有小红花了,只剩下夸奖,倒也算是勤奋,每天按时上下课,交作业,只是偶尔偷个懒,打个小炒,倒也算是勤,起码“奋”是丢了,“勤”还在。过了四年高中了,老师不仅没有小红花,连夸奖也是少的可怜。这下好,就像大家常说的“勤奋”的小人,最终被身体里的那个“懒惰”小人打败了,再也看不见他了。后来,我才发现,不是“勤奋”小人*,而是麻木了,每天呆呆地做题、做题、做题…再后来,大学了,发现不仅没有小红花,夸奖,就连老师也没了!
后来我才明白,一直以来起主导作用的并非是勤奋本身而是外来的刺激,连激励自己都是时断时续,更不用说像曹瑞那样努力奋进。勤为人上人,苦中通古今了。
关于爱情还是先生的《槐园梦忆》。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
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
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
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男的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3、梁实秋的散文《请客》
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请客只有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铺宴席,陈尊俎”,呼朋引类,飞觞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盘珍羞,最后一哄而散,由经手人员造帐报销,那种宴会只能算是一种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罢。
妇主中馈,所以要请客必须先归而谋诸妇。这一谋,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获致结论,因为问题牵涉太广,不能一言而决。
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大费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宦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一身铜臭的大腹贾,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素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的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说来奇怪,客人单身者少,大概都有宝眷,一请就是一对,一桌只好当半桌用。有人请客发宽笺帖,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想不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挤挤攘攘,其中还不乏中年发福之士,把圆桌围得密不透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下注,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拟菜单也不简单。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长,大概是以平素见过的饭馆酒席的局面作为蓝图。家里有厨师厨娘,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动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长理论,真让他切葱剥蒜都未必能够胜任。所以拟定菜单,需要自知之明,临时“钻锅”翻看食谱未必有济于事。四冷荤,四热炒,四压桌,外加两道点心,似乎是无可再减,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的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菜单拟定的原则是把客人一个个的填的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场牙祭。有人以水饺宴客,馅子是猪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哟,里面怎么净是青菜!”一般人还是欣赏肥肉厚酒,管它是不是烂肠之食!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捡捡,捡捡挑挑,又要物美又要价廉,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息好几次才能气喘汗流的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闹哄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跚跚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客人的性格不一样,有人进门就选一个比较最好的座位,两脚高架案上,真是宾至如归;也有人寒喧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声称要给主妇帮忙,系着围裙伸着两手的主妇连忙谦谢不迭。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坐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先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时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瞬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爷儿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虚应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狞眉皱眼的抿那么一小口。一大盘热糊糊的东西端上来了,像翅羹,又像浆糊,一人一勺子,盘底花纹隐约可见,上面撒着的一层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拨到了盘下,又不知被哪一位从盘下夹到嘴里吃了。还有人坚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讳”送上台面,海味早已不见了。菜是一道道的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许提出疑问:“这样的家常便饭,怕不要吃穷了?”主人也只好卟哧一笑而罢。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主妇踱了进来,红头涨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灸。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
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园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盘狼籍,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杯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选自《雅舍小集(续集)》台湾正中书局一九八六年版
读了《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了瘾了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了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了了,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了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了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请客的确很累人,我亲身经历过,每年过年时,我母亲总是为了请客而头痛。第一件烦人的事是请谁。年夜饭——请的是亲戚(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也不太费神),之后的几天就烦了,哪些朋友可以不请,哪些朋友一定要请。
4、梁实秋《雅舍谈吃》散文集:《咖喱鸡》
我小时候不知咖喱粉是什么东西做的,以为像是咖啡豆似的磨成的。吃过无数次咖喱鸡之后才晓得咖喱粉乃是几种香料调味品混制而成。此物最初盛行于印度南部及锡兰一带。咖喱是curry的译音,字源是印度南部坦米尔语的kari,义为调味酱。咖喱粉的成分不一,有多至十种八种者,主要的是小茴香(cumin),胡荽(coriander)和郁金根(turmeric),黄色是来自郁金根。各种配料的成分比例不一致,故各种品牌的咖喱粉之味色亦不一样,有的很辣,有的很黄,有的很香。
凡是用咖喱粉调制的食品皆得称之为咖喱。最为大家所悉知的是咖喱鸡(chicken curry)。我在一九一二年左右初尝此味,印象极深。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老板傅心齐很善经营,除了卖茶点之外兼做简单西餐。他对先君不断的游说:“请尝尝我们的牛爬(即牛排),不在六国饭店的之下,请尝尝我们的咖喱鸡,物美价廉。”牛肉不愿尝试,先叫了一份咖喱鸡,果然滋味不错。他们还应外叫,一元钱四只笋鸡,连汁汤满满一锅送到府上。我们时常打个电话,叫两元的咖喱鸡,不到一小时就送到,家里只消预备白饭,便可享有丰盛的一餐,家人每个可以分到一只小鸡,最称心的是咖喱汤泡饭,每人可以罄两碗。
其实这样的咖喱鸡可说是很原始的,只是白水煮鸡,汤里加些芡粉使稠,再加咖喱粉,使成为黄澄澄辣兮兮的而已。因为咖喱的香味是从前没尝过的,遂觉非常可喜。考究一点的做法是鸡要先下油锅略炸,然后再煮,汤里要有马铃薯的碎块,煮的半烂成泥,鸡汤自然稠和,不需勾芡。有人试过不用马铃薯,而用大干蚕豆,效果一样的好。
高级西餐厅的咖喱鸡,除了几块鸡和一小撮白饭之外,照例还有一大盘各色配料,如肉松、鱼松、干酪屑、炸面包丁、葡萄干之类,任由取用。也有另加一勺马铃薯泥做陪衬的。我并不喜欢这些夹七夹八的东西,杂料太多,徒乱人意。我要的只是几块精嫩的鸡肉,充足的咖喱汁,适量的白饭。
印度人吃咖喱鸡饭,和吃别的东西一样,是用手抓的。初闻为之骇然。继而一想,我们古时也不免用手抓饭。《礼?曲礼》:“共饭不泽手。”注:“泽,谓捼莎也。”《疏》:“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不得临食始捼莎手乃食,恐为人秽也。”意思是说,饭前要把手洗干净,不可临时搓搓手就去抓饭。古已有箸而不用,要用手抓,不晓得其故安在。直到晚近,新疆的一些少数民族不是还吃抓饭抓肉么?我还是不明白,咖喱鸡饭如何能用手抓。
名家谈“吃”:如何把美食写得活色生香?
梁实秋也是一位擅长将美食写得活色生香的知味者。他的《雅舍谈吃》言辞优美,清灵风趣,洒脱的行文里流淌的是对生活的美好感受。他写老北京的汤包、烧鸭、爆肚儿、乌鱼钱、大闸蟹、烤羊肉、豆汁儿、核桃腰、瓦块鱼、铁锅蛋、小吃酸梅汤、核桃酥和糖葫芦等,读来令人垂涎欲滴,似乎舌尖上也沾满了这些美食的味道。在《水晶虾饼》一文中,他这样写道:“七分虾肉要加三分猪板油,放在一起剁碎,不要碎成泥,加上一点点芡粉,捏成圆球,略按成厚厚的小圆饼状,下油锅炸,要用猪油,用温油,炸出来白如凝脂,温如软玉,入口松而脆。”语言生动、明快,寥寥数笔,就把美食的做法和口味描绘得活灵活现,让人犹如亲历。他在《集内文》中说:“偶因怀乡,谈美味以奇兴;聊为快意,过屠门而大嚼。”他谈美食,也是为了寄托乡思。因此有读者如此赞道:梁实秋的吃是文人式和书房式的,而这种“吃”,其实也是“痴”,其故国之痴、乡里之痴、传统之痴,都在举箸投笔间了。
汪曾祺
汪曾祺爱吃会吃在现代文学史上是很有名的,金庸赞誉他是“满口噙香中国味的作家”。汪曾祺写吃,无论是日常菜馔,还是野味珍馐,文字都淡雅干净,娓娓道来,让看的人口舌生津,大呼过瘾。他对食物抱着宽和的态度,认为“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所以,土豆、萝卜、咸菜、苦瓜、炒米、茶面、干丝、豆腐、枸杞、荠菜、马齿苋等家常菜蔬,他也能鼓捣出花样来,一旦落于笔下,就变得活色生香。其中写得最出色的,还是要数他的故乡高邮的那些美食,从咸鸭蛋到炒米和焦屑,从咸菜茨菰汤到昂刺鱼和虎头鲨,记载的都是普通人家的寻常食物。他写香椿拌豆腐:“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这样的文字看似随心率性,但实际上他是借着故乡的美食,表达了一种浓浓的故乡情。
周作人
周作人写散文也喜欢谈吃,他住在京城“苦雨斋”里,喝苦茶,吃豆腐、萝卜、白薯等清淡的家常菜蔬,写平和闲适的文章。《知堂谈吃》一书里写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食物,酒、茶、臭豆腐、野菜等这些再平凡不过的事物。在《喝茶》中,周作人写道:“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可见他对待饮食的文化观念和艺术韵味。对于故乡浙东绍兴美食,糕干、糯米食、白果、水红菱、绍兴酒、烤越鸡、鲞冻肉等,周作人都是念念不忘的。他十分爱吃鲞冻肉,这是浙东过年必备的食品,做法简单,只是白鲞切块,与猪肉同煮,重要的是冻了才吃而不是吃现煮的。久居京城的他,很为吃不到此味而抱憾。他在《烤越鸡》里写道:“我所觉得喜欢的还是几样家常菜,而且越人安越,这又多是从小时候吃惯了的东西。腌菜笋干汤、白鲞虾米汤、干菜肉、鲞冻肉,都是好的。假设天天能够吃饱玉米面和白薯,加上萝卜鲞几片,也已经很可满足。”这些散发出淡淡乡土清香的谈吃小品,饱含的是浓浓的思乡之情,于文人雅士闲情偶寄中,勾人食欲,让人格外能体会出一种横生的妙趣。
5、梁实秋散文《时间即生命》
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的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么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的时间都糊里糊涂的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再例如,作为一个中国人,经书不可不读。我年过三十才知道读书自修的重要。我披阅,我圈点,但是恒心不足,时作时辍。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我如今年过八十,还没有接触过易经,说来惭愧。史书也很重要。我出国留学的时候,我父亲买了一套同文石印的前四史,塞满了我的行箧的一半空间,我在外国混了几年之后又把前四史原封带回来了。直到四十年后才鼓起勇气读了“通鉴”一遍。现在我要读的书太多,深感时间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健康的身体是基本条件。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所谓“强迫运动”,我踢破过几双球鞋,打断过几只球拍。因此侥幸维持下来最低限度的体力。老来打过几年太极拳,目前则以散步活动筋骨而已。寄语年轻朋友,千万要持之以恒的从事运动,这不是嬉戏,不是浪费时间。健康的身体是作人做事的真正的本钱。利用零碎时间
我常常听人说,他想读一点书,苦于没有时间。我不太同情这种说法。不管他是多么忙,他总不至于忙得一点时间都抽不出来。一天当中如果抽出一小时来读书,一年就有三百六十五小时,十年就有三千六百五十小时,积少成多,无论研究什么都会有惊人的成绩。零碎的时间最可宝贵,但是也最容易丢弃。我记得陆放翁有两句诗,“呼僮不应自升火,待饭未来还读书”,这两句诗给我的印象很深。待饭未来的时候是颇难熬的,用以读书岂不甚妙?我们的时间往往于不知不觉中被荒废掉,例如,现在距开会还有五十分钟,于是什么事都不做了,磨磨蹭蹭,五十分钟便打发掉了。如果用这时间读几页书,岂不较为受用?至于在“度周末”的美名之下把时间大量消耗的人,那就更不必论了。他是在“杀时间”,实在也是在杀他自己。
一个人在学校读书的时间是最可羡慕的一段时间,因为他没有生活的负担,时间完全是他自己的。但是很少人充分的把握住这个机会,多多少少的把时间浪费掉了。学校的教育应该是启发学生好奇求知的心理,鼓励他自动的往图书馆里去钻研。假如一个人在学校读书,从来没有翻过图书馆书目卡片,没有借过书,无论他的功课成绩多么好,我想他将来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
英国的一个*家兼作者Willam Cobbett(1762-1835)写过一本书《对青年人的劝告》,其中有一段“利用零碎时间”,我觉得很感动人,译抄如下:
文法的学习并不需更减少办事的时间,也不需要占去必须的运动时间。平常在茶馆咖啡馆用掉的时间以及附带着的闲谈所用掉的时间——一年中所浪费掉的时间——如果用在文法的学习上,便会使你在余生中成为一个精确的说话者写作者。你们不需要进学校,用不着课室,无需费用,没有任何麻烦的情形。我学习文法是在每日赚六便士当兵卒的时候,床的边沿或岗哨铺位的边沿便是我们研习的座位,我的背包便是我的书架子,一小块木板放在腿上便是我的写字台,而这工作并未用掉一整年的功夫。我没钱去买蜡烛油;在冬天除了火光以外我很难得在夜晚有任何光,而那也只好等到我轮值时才有。
如果我在这种情形之下,既无父母又无朋友给我以帮助与鼓励,居然能完成这工作,那么任何年青人,无论多穷苦,无论多忙,无论多缺乏房间或方便,可有什么可借口的呢?为了买一枝笔或一张纸,我被迫放弃一部分粮食,虽然是在半饥饿的状态中。在时间上没有一刻钟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我必须在十来个最放肆而又随便的人们之高谈阔论歌唱嘻笑吹哨吵闹当中阅读写作,而且是在他们毫无顾忌的时间里。莫要轻视我偶尔花掉的买纸笔墨水的那几文钱。那几文钱对于我是一笔大款!除了为我们上市*食物所费之外,我们每人每星期所得不过是两便士。我再说一遍,如果我能在此种情形下完成这项工作,世界里可能有一个青年能找出借口说办不到吗?哪一位青年读了我这篇文字,若是还要说没有时间没有机会研习这学问中最重要的一项,他能不羞惭吗?
以我而论,我可以老实讲,我之所以成功,得力于严格遵守我在此讲给你们听的教条者,过于我的天赋的能力;因为天赋能力,无论多少,比较起来用处较少,纵然以严肃和克己来相辅,如果我在早年没有养成那爱惜光阴之良好习惯。我在军队获得非常的擢升,有赖于此者胜过其他任何事物。我是“永远有备”;如果我在十点要站岗,我在九点就准备好了:从来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在等候我片刻时光。年过二十岁,从上等兵立刻升到军士长,越过了三十名中士,应该成为大家嫉恨的对象,但是这早起的习惯以及严格遵守我讲给你们听的教条,确曾消灭了那些嫉恨的情绪,因为每个人都觉得我所做的乃是他们所没有做的而且是他们所永不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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