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绩效评估工作实施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粤教思函〔20XX〕50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促进中小学切实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德育工作规范化,不断*创新,提高实效,形成特色,逐步建立长效的学校德育工作自我评价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及区域中小学德育工作质量监测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从20XX至20XX(按学年度计算),用两年时间完成全街道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全街道所有中小学100%成为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全街道70%以上学校成为区级德育示范学校,力争30%以上学校成为省级德育示范学校。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街道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建平
副组长:马广荣 何艳环
成 员:杨月桥 谢志红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街道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
(二)成立街道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评估小组。
组 长:何艳环
副组长:谢志红 杨月桥
成 员:黄金英 陈万志 容燕文 曾小文 梁叶美 徐红
评估小组负责街道学校德育绩效的考评验收工作。
四、组织实施
㈠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工作目标,除勒流职业技术学校外,全街道所有中小学均须接受德育绩效评估(其中,省一级学校按省德育示范学校标准作准备,接受区德育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后力争通过省级示范学校评估)。实施方案要以省德育先进学校创建德育示范学校为引领,点面结合,以等级学校和先进学校先行的创建策略,确保两年内全面完成第一周期评估验收工作。
㈡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在创建中,实行一校一案,明确各学校创建时间、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明确评估验收进度安排。“顺德区德育达标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由街道教育局负责,“顺德区德育示范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对于“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的申报,实行学校申报、街道推荐、区验收并向省推荐的工作流程。
㈢同步验收,以绩定级
本次评估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组织实施。德育绩效评估结果分为:区德育达标学校、区德育示范学校、省德育示范学校三个等级,其中5项必达指标达到35分以上,总评分达到260分以上为区德育达标学校;5项必达指标达到42分以上,总评分达到290分以上为区德育示范学校;对获得总评分305分以上的区德育示范学校推荐申报省德育示范学校。区统一组织分期分批对申报学校进行区级“示范”进行验收,据绩效定级并推荐申报省德育示范学校。省一级学校直接申报区级德育示范校;首次评估定级为“顺德区德育达标学校”的,可在整改基础上经镇(街道)推荐,一年后再次申请“顺德区德育示范学校”评估验收。首次评估验收达不到“顺德区德育达标校”标准的和省一级学校达不到“顺德区德育示范学校”标准的学校,必须加强整改,一年后必须达到相应等级。创建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纳入校长年度考核内容和先进学校评估条件。
㈣评估交流结合
把评估验收工作和学习交流活动结合起来,评估验收工作采用自评推荐、当场答辩、实地考察、书面反馈的形式进行,以交流促发展,进一步促进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学校德育特色。
五、实施步骤
㈠组织动员(20XX年12月)
1、组建领导小组和评估队伍。
2、组织学习《广东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
3、制定本街道实施方案。
㈡自查自评(20XX年1―2月)
对照《广东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㈢评估督导(20XX年3月―2012年11月)
1、首批接受评估督导的学校及时间:
(1)学校:已被评为省一级学校的中小学。
(2)时间:20XX年3月―5月。
2、其他学校接受评估督导的时间及办法:
20XX年9月―2012年11月,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向街道教育局申报“顺德区德育达标学校”。街道教育局分别在20XX年10月、11月和2012年的5月、10月进行评估督导,并向区推荐“顺德区德育示范学校”,准备接受区教育局的评估督导。
㈣评估的时间及程序安排:
评估时间:每校一天半。
程序安排:自评报告会→察看校园及德育教育阵地→问卷及座谈→听课→察看资料→评估总结会。
㈤申报材料:
1、申请接受“顺德区德育达标学校”评估报告书。
2、自评报告。
3、自评《广东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得分。
4、书面扣分说明。
㈥总结(20XX年12月)
回顾总结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后进学校达标,进一步总结发掘我街道学校德育工作典型经验和特色,研究建立日常工作实时管理监测体系和德育特色展示交流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德育绩效评估工作,要将评估工作与德育常规、德育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开创我街道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2、各学校要注重创建过程和督促整改,一要注重总结德育工作经验,引导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发展、形成特色,建立长效的自我评价和可持续发展机制;二要关注存在问题,对问题进行深度研判分析,破解难题;三要向*和有关部门、学校、社会提供学校德育状况和德育工作质量信息,跟进落实整改工作,促进存在问题的解决,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注重点面结合,不断推广学校德育工作经验和研究解决制约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提升的问题。
3、20XX年3月15日前,第一批接受评估督导的学校把相关材料报街道教育局。
拓展阅读
1、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目标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流动人口底数,落实管理和服务措施,防止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现象,遏止违法生育,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清理清查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彻底摸清流动人口底子,找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清理清查的范围和对象
对辖区内0岁以上的离开户籍地县域以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一个月以上的所有流出、流入人员均要进行登记,并建立计生档案,纳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范围,建档管理率达到100%。
三、清理清查的内容和要求
1、清查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杜绝已婚育龄妇女漏管。要核查育龄女性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已婚育龄妇女
要建立档案,纳入管理范围,建档管理率达到100%,《婚育证明》办理率达到100%。
2、清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杜绝管理对象政策外生育。流动人口当年生育情况,要及时登记上册。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生育节育的管理力度。
3、清查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杜绝应落实不落实现象。通过清查,对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特别是对发现的政策外怀孕人员要落实相应的补救措施。
4、清查婚育情况,杜绝新婚对象漏管。摸清新婚人员的底数,对隐瞒婚姻状况的人员要建档纳入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清查长期外出人员,堵塞超生隐患。对长期外出且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查明流出的确切原因和流向,防止政策外生育行为发生。
6、清查人员流动情况,杜绝流动人口漏管。对流出人员按规定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要获取每个流动人口有效联系方式,主动告知流动人口要自觉接受现居住地管理,按时参加当地环情、孕情检查,及时从信息平台《流动人口避孕节育证明》。对流入人员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对出租房屋户签订出租房屋协议书,并建立计划生育档案,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提供环孕情服务,与其流出地(户籍地)通过平台
- 23
不漏,内容完整;对清查出的有计划生育问题人员及时上报并落实处理。
4、集中*及协查通报(12月11日-12月12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清查出的流出、流入未持《婚育证明》人员花名册及照片进行分类,对流出人员进行集中办理,与其流入地联系并寄送本人。对流入人员要分别与其户籍地取得联系,统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时,及时将清理清查出的流入重点管理对象及时提交信息平台或通过信函与对方互通信息,提请流动人口户籍地协查,特别是怀孕、生育妇女的婚育状况,对不符合政策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对已违法生育的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5、信息及时入库(12月13日—12月20日)。根据核实的流动人口信息变更报告单内容,按照要求在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录入和变更,并对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上报书面总结。
五、加强领导
1、这次清理清查活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保证质量。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本辖区的清理清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此次清理清查各乡镇、街道要在各自辖区内逐村、逐组、逐户、逐人进行认真核查登记。
及时完善、弥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确保清理清查活动的扎实开展。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随时派驻工作组进行督促,通过清理清查活动,堵塞各种漏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清查登记过程中要积极开展“一查四送”活动,主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为流动人口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送避孕药具、送服务联系卡、送生殖健康知识,并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参加环孕情服务和落实节育措施。
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清理清查工作的同时,要与其他单位互相协作、互通信息,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对因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造成流动人口漏登漏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此次活动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总成绩。
4、清查清理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和清理清查结果统计表于12月22日前上报县人口计生委流动办(电子邮箱)。县人口计生委将组织质量督查组,对本次清理清查情况、档案资料建设情况、数据库的信息录入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排名站队,对行动快、效果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在清查中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或走过
场、弄虚作假、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在省市考核中影响全县荣誉的乡镇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附表:
1、唐河县流出(入)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一)
2、唐河县流出(入)人口清理清查汇总表
(二)
3、**省流出(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统计表
2、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大力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决定》精神为指针,以国家、省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为准绳,坚持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工商、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管理新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以房管人”为工作理念,以管好出租房屋为重点,通过对房屋的管理,落实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镇—村—村民小组—组级信息员”四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络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链。充分发挥村村委会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村委会—出租房主—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责任合同管理和服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渗透到村民小区、房屋出租户、街头店铺、集贸市场和企业厂矿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
三、方法步骤
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各村按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职责,层层宣传发动,建立村工作网络,认真按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工作。
2、清理清查阶段(4月)。以村为单位开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建立统一规范的账、卡、表、册,并将流动育龄妇女信息录入WIS系统。
3、规范管理阶段(5月)。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以房管人”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水平。
4、考核评估阶段。年终将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准备迎接上级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各方联动
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动员,明确“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1、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明确*、工商、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职责,强化责任,促进“以房管人”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2、在村广泛宣传发动,公布实行流动人口“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的做法,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承诺向流动人口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使广大群众理解并自觉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3、开展立体化宣传,利用墙报、专栏以及建立国策宣传墙、制作标语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向群众开展计划生育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立工作网络
建立村 “以房管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体系,组建“乡镇计生负责人—村计生负责人—组级信息员”三级责任链,由村**担任负责人,组级信息员任联络员,协助镇计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进行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落实生殖健康服务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避孕措施。
(三)落实管理责任
1、实行责任合同管理。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是镇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村委会与所辖单位、出租房主分别签订《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三是村委会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书》;四是对负责人、联络员分别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定期访查制度和月上报等制度。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计划生育登记制度、联系通报制度等,使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两地”联系。对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要通过通报单和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向户籍地通报,主动联系户籍地,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4、落实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协调*、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流动人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健全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确保信息准确
1、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信息。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计生**、管段民警、治安员、信息员对常住户和租住户的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的清理清查,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地采集计划生育有关信息。登记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夫妻双方)、性别、年龄、职业、房屋面积、出租间数和租房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从业地点、租房时间、家庭人口(流动人口居住在该处的实际人数)、婚育和避孕节育状况。
2、建立规范的表、卡、册。即:分别建立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登记册和统计表,并进行信息的微机管理。
3、完善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管理流程,规范基础资料,根据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口情况,锁定对象、落实措施、跟踪管理、优质服务,消除管理上的空档和盲区,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优质服务
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为流动育龄群众搭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平台,落实国家规定免费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扎实有效地抓好全镇“以房管人”工作,政镇府成立领导小组,XXXX**任组长,XX 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村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完善保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顺利进行。
3、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黄*发[2011]41号
*黄土乡委员会 黄土乡人民*
各村、各办事处,乡直各单位:
《黄土乡4-5月份流动人口清理方案》经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4月12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 清理 方案 黄土乡*政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根据县计生局《关于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理范围和清理主体
全乡范围内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出人员为清理重点,同时填写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出人员和流入人员清理表。
以村计生专干、村**、乡计生职工**和乡包村**为主体,并抽调了5名乡其他单位**参与。
二、清理时间
2011年4月8日到2011年5月30日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4月8日至4月16日)。根据工作要求,对全乡清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前期培训,并发放了宣传资料300多份,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登记摸底、规范建档阶段(4月16日至5月16日)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落脚点作为清查的重点,以村、组为单位,采取进村入户,逐家逐户逐人核查的方式,对流动人员聚集、居住和活动较为集中的场镇、工棚工地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摸清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底数和登记、*情况。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身份证件,对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的流动人口,要责令其限期补办。在清查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动人口清理登记表》。
(三)第三阶段:信息通报,总结上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本次清理重点是: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房、
婚嫁外县以上来我乡居住的外来人口,外乡镇、外县市以上来我乡购建房户的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的清理和核查。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查验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跨县以上育妇),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包括结婚、生育、节育等情况,建好信息采集表。
2、抓好流入已婚妇女“双查”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对政策外生育的对象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建立跨乡镇流动人口台帐和网上通报制度。
4、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
5、对已登记摸底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及时录入、变更PIS系统,并将清理结果进整理汇总,然后总结报告和清理相关表册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分层剥离、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
(一)全面清理:以村民小组为单元,以2011年4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4月1日以前流出(流入)半年以上的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登记。
(二)分层剥离:对流出人口中的已婚育年龄妇女按流出时间(半年至一年、一年至二年、二年至三年,三年以上)、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35—40周岁、41—49周岁)、避避孕节育情况(已结扎、已*、未结扎、未*、无任何措施)等情况进行分层剥离。
(三)科学分类:在全面清理、分层剥离的基础上,将筛滤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采取结扎手术以及虽未结扎而采用*并接近退出生育年龄的对象,原则上退出管理范畴;对于流出三年以上且未返回过原籍的已婚育龄妇女,则主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对于流出半年至两年并生育二孩以上尚未结扎的已婚育龄妇女,以及按政策只能生育一个小孩尚未*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地要作为重中之重的对象加强管理服务。
四、清理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以乡人民*乡长曾昭堂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乡计生站,由乡计生办主任张劲松**任办公室主任,由张成铭**负责具体办公。
2、认真核查,保证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区,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各村、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清理结果要和PIS系统以及有关单位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对PIS系统中存在的错误、更新不及时信息进行变更,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3、依法行政、做到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做好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取得广大流动人口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和严肃处理损害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
4、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总结
我乡流动人口工作在县计生局的领导下,在乡*、*的指导下,认真围绕县计生局的目标责任书,年初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乡实际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各样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5月12日在县计生局召开的流动人口*后,我乡围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保障了清理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及时成立了清理清查领导小组,乡*副*、乡长曾昭堂任组长,乡计生协会会长崔进军任副组长,陈跃、张劲松、王洁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劲松**兼任,张成铭**具体负责全乡流动人口清理清
查、数据汇总、上报、微机输入等工作。清理清查工作按片负责,包村**带领村**逐组逐户逐门店清理清查,村计生专干负责业务指导及登记工作。乡计生组人员深入乡街道门店,重点是黄土场上、矿山、茶山等厂矿企业进行清理清查。
二、查清并举,管理服务结合,有效的促进了清理清查工作的真实性。
通过开展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构成情况,并登记造册,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管控实、保障强、制度严”,狠抓流动人口手术落实,严格落实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彻底清理流动人口出生漏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服务,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通过开展工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查通报率、流动人口重点管控率100%;流动人口与已建的信息
系统流出人口*率达95%以上,村(居)民自治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率达95%以上,信息准确率90%以上。
三、认真总结,详细分析,达到了清理清查的预定目的。
截止5月30日全乡共清理清查出流动人口2178人,其中流出人口1995人,流入人口183人,流出人口中,跨省流出的育龄妇女1368人,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1180人,其中一孩173人,二孩375人。流入人口中跨省流入的育龄妇女61人,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59人,其中一孩29人,二孩18人。从清理清查结果看,流动人口中流出、流入大部分都为男性,女性流动人口中放心对象占大多数,流出人口中都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存在问题
1、流入人口大多数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说未带。
2、流动人口大多数三查对象不参加三查,不
能享受免费的生殖健康服务,只在其村卫生室或药店就医看病。
3、流动人口中属三查对象的人员不能如期寄回三查或四术证明。
1、各村计生专干在每月例会时报送当月流动人口情况
2、以房屋租赁户主为根本,乡*安排专业人员协同村两委会人员到户限期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加大宣传力度,为流入育龄妇女宣传我县计生技术服务免费的优越性,让她们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4、对流出的三查对象签订计生合同按期寄回证明,要采取处罚。
附:黄土乡计划生育流出人口清理清查分类表及汇总表。
黄土乡流动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5日
5、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0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9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0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5万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0年*“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1.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支持。**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部将根据各地2020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0年“特岗计划”*补助经费。
(五)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52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湖北籍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倾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各地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招聘方式,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开展二次招考的省份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0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确保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开展特岗教师针对性培训。利用“国培计划”、结对子帮扶等有效措施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和指导。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培训工作,帮助其提升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六)强化特岗教师信息管理。各地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教育部将适时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报送。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0年是“特岗计划”实施15周年,各地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等方面的总结,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地认真遴选3—5名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特岗教师和3—5个“特岗计划”组织实施较好、特岗教师群体助力农村义务教育、脱贫攻坚等作用发挥较好的典型案例,分别填写《优秀特岗教师*推荐表》(附件2)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3)。
(八)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市、区)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对于“特岗计划”实施管理工作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率较低、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问题突出的省份,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岗位名额。
请各省份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3)电子版按要求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钱程,聂静港,电话:010-66097039,66096801,电子信箱:baozhangchu@moe.edu.cn。
附件:1.2020年*“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2.优秀特岗教师*推荐表
3.“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
教育部办公厅 *部办公厅
2020年5月6日
原文链接: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itc.cn/articles/9015.html